【www.czhuti.com--離職原因】
辭職的注意事項
1、法律依據: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,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,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,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2、法律分析:
根據以上規定,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的,只需要提前需要通知即可,具體情況為:
(1)正常履行的勞動合同,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,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準。
(2)試用期的勞動合同,作為勞動都只需要的"前3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,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準。
3、操作步驟:
(1)提交辭職申請;
(2)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;
(3)結算離職工資;
(4)取得離職證明及相關手續
4、注意事項
(1)辭職申請該怎么寫?——應書面寫明本人確定的離職日期。
(2)企業不辦理離職手續怎么辦?——在此情況下,員工可以保留已提前30天書面申請辭職的通知證據,直接離職。由此造成企業損失的,企業自負。
(3)企業不結算工資怎么辦?——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,企業必須結清工資。若不結算工資的,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,或打勞動保障熱線12333(全國通用)
(4)企業追求造成損失怎么辦?——已提前30天書面辭職的,辭職即使造成損失,亦不需要負責。當然不能違法培訓協議、保密協議的規定。